全国人大代表、荣昌生物董事长王威东:提升罕见病药品、医疗器械的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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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彬彬

罕见病的诊疗及管理是全人类面临的最大的医学挑战之一,影响着全球3亿多患者的生活。目前超过7000种罕见病当中,仅5%有药可医。全国人大代表、荣昌生物董事长王威东对《证券日报》表示,罕见病诊疗及管理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建议通过对罕见病诊疗及管理立法,从根本上破解罕见病诊治保障困局。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罕见病的诊疗和管理,国家卫生健康、药监、医保、财政等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和举措,促进罕见病的诊治及管理。

“然而,罕见病的诊疗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现有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罕见病的定义、发现、认定、发布、诊断、治疗、药品研发及供给、医疗保障等各方面都缺少法律的界定、约束和保障。”王威东表示。

王威东介绍说,“单个罕见病患者人数少,罕见病药物市场规模小,且罕见病药物研发中蛋白、抗体、基因等高技术所占比重高,这意味研发难度大、临床试验开展难,所需的研发时间更长、资金投入更高。”

此外,即使药品研发成功并上市,仍面临着一些难题。“比如说,市场准入时间较长,而产品专利期有限,专利到期后原研企业利润面临进一步下降风险。”王威东认为,多种原因导致罕见病药物研发投资回报率低,企业回本难,普遍缺乏开发、生产罕见病药物的能力和积极性。

王威东表示,“为了保护广大罕见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国罕见病诊疗及管理水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行罕见病立法已是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王威东建议,明确罕见病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建立、完善罕见病目录动态发布机制、建立罕见病诊疗体系规划建设与管理、制定罕见病药物、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供给及激励政策,完善配套医疗保障制度。围绕强化“三医”协同治理,提升罕见病药品、医疗器械的可及性。同时,还要明确界定各级有关部门职责,确保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和精准性,设立罕见疾病药物研发基金,提高财政经费保障力度,完善督导考核机制,推进目标责任落实,合力维护好罕见病患者的基本医疗权益。

(编辑 张芗逸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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