焕发传统村落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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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第一批)》,总结了各地在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法规政策、创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式、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机制、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经验,并列举了具体做法。这为各地学习如何在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的同时改善当地人居环境、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传统村落是传承中华优秀历史文化的鲜活载体,蕴藏着丰富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文化价值。留住传统村落的乡风乡韵,既不能标本式保护,也不能破坏式开发,而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保护的基础上活化利用,让传统村落“活”起来。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传统村落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8155个传统村落列入名录、实施挂牌保护制度,53.9万栋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得到保护,4789项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发展。

不过在此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重申报、轻保护”“见村见物,却不见人、不见生活”的现象,这显然是走偏了方向。无论城市还是乡村,聚落的活动都是以人为中心开展的,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不能脱离了人谈保护和利用。让传统村落在现代社会中重新焕发生机,需要激发各地村民参与保护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传统村落的内生动力。为此,可以根据传统村落不同的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明确村落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时序,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路径,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利用的多元发展模式。

任何地区的发展都离不开产业支撑,传统村落也不例外。不少传统村落积极发展特色产业,让村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形成了“见人、见生活”的乡村聚落。例如,北京门头沟雁翅镇苇子水村依托古村资源和2000亩旱地梯田景观推进民宿建设,并大力发展香椿、苦杏仁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给村民生活带来了实惠。又如,湖南湘西十八洞村以“立足红色文化、绣好古色文化、用好绿色资源”为发展模式,组建苗绣合作社,建成十八洞村山泉水厂,形成了互助合作、共同发展的致富格局。

让传统村落“活”起来,应继续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持续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经验和模式,以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产业兴旺,让更多村民共享乡村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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