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农户信用“积分贷” 金融助力乡村治理


(资料图片)

为推动乡村社会治理,休宁县在乡风文明“六个好”积分制工作基础上,创新推出农户信用“积分贷”,根据农户积分和实际情况发放贷款,提升村民自治新活力,开启金融助力乡村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

明确积分规则,推动信用价值转化。以遵守村规民约为价值导向,设置乡风文明“六个好”积分标准,“六个好”完成情况记为信用基础分,参与环境整治、经济发展等日常表现纳入积分加减分项,按照“基础分(60分)±日常表现分”的方式积分,每季度开展一次积分测算,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公示。农户信用积分达到100及以上可前往“信用生金”超市兑换相应价值物品,同时可作为信用依据向银行申请专项信贷产品“积分贷”,让无形的信用价值转化为有形的信贷资金,激发农户参与乡村治理热情,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效能。

规范申贷条件,提高农户信用意识。在对申贷人开展贷前调查时,除调查家庭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情况外,还对申贷人违规违纪、资信状况、有无拖赖债等行为以及农户信用积分情况进行审查。如在信用积分审查时存在因妄议党和国家政策、游手好闲、黄赌毒等违法行为扣分的,金融机构将不予授信。同时,每户农户的授信额度与积分排名情况挂钩,对村内积分排名前10名、20名、30名的农户分级授予不低于10万、8万、5万的信用额度,信用贷款金额最高可贷30万元,授信最长可达三年,农户根据上一季度积分情况进行申报,形成有德者有“得”的积极导向。

增设利率优惠,激发乡村振兴动力。为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鼓励农户发展产业、吸引大学生返乡创业,“积分贷”明确农户生产经营和消费两类用途,为本地土专家、致富能人等技能人才提供启动资金。在分级授予不同信用额度基础上,对积分排名前5、前10和前20名的农户给予不同级别的利率优惠,最低可执行当期基准利率,最高可在测算利率上优惠100个基点,激励农户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争取更高信用积分,提高农户参与乡村振兴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与乡村治理的有机融合。截至目前,全县21个试点村累计授信164户4272万元,用信121户2624万元。(吴振祺)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