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优化慢特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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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慢特病”)用药报销政策,方便参保群众看病就医,从9月1日起,取消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参保慢特病患者门诊费用报销不再受《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限制,门诊使用符合病情需要的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

省医保中心、省医保信息中心将做好慢特病门诊用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督促指导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更新对照,确保按照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规定结算报销慢特病门诊费用。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前我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调整无法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同步,造成部分新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慢特病门诊用药报销存在“时间差”,给群众造成先行垫付、线下报销等不便。同时,难以最大限度覆盖到全部的慢特病用药需要。此次出台优化调整慢特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政策,取消慢特病门诊用药“小目录”限制,将进一步增加慢特病患者门诊用药选择与报销范围,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记者 罗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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