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四部委公布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 推动汽车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加速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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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郭冀川

10月20日,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通知,确定了11家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

在去年5月份,四部委联合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提出通过试点工作,树立一批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模式。到2023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记者查阅此次公布的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发现申报主体单位为11家国内整车制造企业,包括东风汽车、奇瑞汽车、吉利汽车等,联合申报单位有62家,主要为车辆再生利用企业,包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也有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等动力电池生产企业。

联合申报单位天津赛德美总经理赵小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意在以车企为牵头人,联合生产制造端的上下游,提高节能环保水平,研发推广资源回收利用技术,提升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推动汽车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加速建立。

赵小勇说:“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成本,占整车成本过半,其中包含钴、镍等金属物质,主要从国外进口。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年销数百万量,如果达到年销千万量级别,对于原材料的需求将是十分庞大的,因此政策端才会加强对汽车可回收利用体系的扶持力度,通过试点强化绿色生产。以退役动力电池物理法回收为例,按电池整体重量算,回收率高达90%以上,如果实现规模化回收利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原材料的进口依赖。”

今年9月份工信部召开“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主题会议,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退役量逐年上升的情况,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黄利斌表示,工信部将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加大退役电池柔性拆解、高效再生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推广。

新能源汽车的退役动力电池一直以来面临回收难问题,中汽数据有限公司生态业务部部长徐树杰表示,由于动力电池和整车多为一体销售,电动车售卖后物权发生转移,难以对电池回收进行强制规定,而且报废动力电池货源分散,国内的电池回收体系尚在建设当中。如果能够建立起国家级的动力电池管控信息系统,建立动力电池从“生”到“死”的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将大幅提升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和可循环利用水平。

北京社科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王鹏对本报记者补充道,由于新能源汽车发展之初销量低,回收成本高,一直以来没有形成完善的回收体系。而退役动力电池又存在污染、资源浪费现象,因此才需要通过试点,打通汽车产销供应链,对新能源汽车进行溯源管理,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这也将扭转汽车产业链注重前端销售、制造环节,轻视后端服务与回收利用环节的现象。

(编辑 张钰鹏 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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