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规范险企员工履职回避工作:险企省级“一把手” 轮岗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

本报记者 苏向杲


(资料图)

12月8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期向各地银保监局和各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从“总体要求、明确范围、严格期限、审慎豁免、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旨在推动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通知》提到,保险机构员工原则上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所在省担任省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谢远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险企省级“一把手”是当地人的优点是熟悉市场,但考虑到“一把手”的重要性,可能会影响战略决策、投资交易等重大事项,以及招聘、考核、任免等人事事项,招标、采购、资金审批等财务事项,内审、纪检、监察等内控事项的公平、公正、公开,因此,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短期内可能对个别公司的个别业务有一定冲击,但长期看有利于市场形成风清气正的环境。

《通知》提到,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如其他政策中有更加严格的轮岗期限,应按照“孰严”原则确定。保险机构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审慎确定轮岗期限,不得以短期的交流轮岗返岗形式规避轮岗(期间1年以内的轮岗视为交流轮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一把手”在成长地任职能够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资源来拓展业务。但是,保险业务毕竟具有特殊性且涉及大量资金,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风险。

豁免期限方面,《通知》提到,总公司应根据申请豁免的特殊情况具体分析研判,合理确定豁免期限,豁免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不得将个人能力、既往业绩、工作资源等作为申请豁免的理由。

在专家看来,《通知》的出台很有针对性,且设置了豁免、延期等缓冲措施,有利于保险业稳健发展。

李文中表示,员工履职回避主要是针对关键人员和重点业务岗位人员,主要是针对这些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任人唯亲、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例如,虚构中介业务向关系人支付佣金手续费;车险理赔人员自己或者亲属办汽车修理厂为保险公司提供被保险车辆维修服务,欺诈保险公司的赔款等。

此外,问题存量较大的险企可申请延期。《通知》提到,“对于任职回避问题存量较大、清理确有困难无法在2022年底前完成的,总公司可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制定分步实施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向对应监管部门或属地监管机构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期限原则上不得晚于2023年底。”

银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各级监管机构应加强指导和督促,建立跟踪台账,定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及时整改到位。重点关注虚挂高管、不当豁免等问题,从严追责问责。

(编辑 石柳 于德良)

关键词: 股票市场 证券日报 价值投资 证券日报电子版,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