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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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8月10日正式公布。我省将加大重点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可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加大重点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我省将健全企业用工服务“白名单”制度,及时梳理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省政府办公厅通知明确,支持各市、县在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为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大岗位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我省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创新推出更多“稳岗扩岗”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其稳岗扩岗。
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我省明确,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需求,支持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与贷款银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
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我省将动员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大规模开展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支持企业面向生产一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首次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企业不裁员,将可能获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我省明确,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免申即享”,对没有对公账户的用人单位,返还资金可直接拨付至其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或法人账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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