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迎浙能电力入主 国资加持推动融合发展

本报记者 陈红 吴文婧

11月11日,中来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与浙能电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公告显示,张育政将向浙能电力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9.7%股份,转让金额为18.17亿元;同时林建伟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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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交易实施完成,浙能电力将持有公司9.7%股份,并控制公司19.70%股份表决权,这将导致中来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林建伟、张育政变更为浙能电力,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浙能电力是一家市值超过460亿元的国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浙能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辅以提供热力产品,以及对核电投资,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受益光伏行业的高景气,中来股份近年来基本面表现出色,今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43亿元,同比增长366%;扣非净利润为3.38亿元,同比增长898%。这为林建伟、张育政夫妇引入新股东创造了良好的时机,也给新进入者做好了入场的绝佳铺垫。”

“中来股份控制权的变动,自然会反映在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层面。浙能电力拥有国资背景,可依托其资源优势为中来股份提供市场、融资、增信等多方面支持,有助于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融合发展的机制优势。”柏文喜补充说道。

中来股份方面表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浙能电力将支持公司继续稳妥推进原有重大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谋求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年中来股份N型TOPCon技术备受市场关注,目前公司TOPCon电池实验室效率达25.4%,量产效率在新产线最新批次中达到了24.8%,所在光伏行业中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浙能电力取得其控制权,可以分享光伏行业高速发展的红利,促进浙能电力从传统火电向新能源协同发展的方向转变,有利于浙能电力转型升级,同时可以有效规避产业培育风险,实现新产业的快速落地。”透镜公司创始人况玉清认为。

若此次交易完成,中来股份将成为浙能集团旗下第五家上市公司,公司也将借此进一步拓宽新能源板块。浙能集团相关负责人说道:“公司与中来股份业务范围相互补充,合作空间十分广阔。此次既是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和鼓励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资源整合的探索实践,也是彼此转型发展、互利共赢的现实需要,必将携手打开一片绿色发展新天地。”

值得一提的是,林建伟、张育政夫妇两年前,就曾在半年时间内三度谋求转让公司控股权,但都无果而终。从数次变更交易对手的情形来看,其一直未放弃转让公司股份。

对此,有市场人士推测,这可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资金紧张有关。从首次转让背景来看,当年公司实控人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17日,林建伟、张育政以及两人控股的苏州普乐投资分别持有公司21%、12.46%、1.74%的股份,质押比例分别为67.83%、99.99%、52.27%。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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